小一入學
二零二四至二零二五年度小一入學(自行分配學位)申請
2024年度9月
小一入學(自行分配學位)申請
為配合「智慧政府」策略,教育局今年起將小一入學申請全面電子化。如家長已登記成為「小一入學電子平台」用戶並以「智方便+」綁定帳戶,可透過電子平台於2023年9月21日至29日遞交自行分配學位申請,以及於2023年11月20日起查閱相關結果。家長在填寫電子申請表時,請先參閱已上載到教育局網頁的相關簡報、短片及家長指南。
(https://www.edb.gov.hk/tc/edu-system/primary-secondary/spa-systems/primary-1-admission/index.html)
按教育局規定,本校收取下年度小一入學(自行分配學位) 紙本申請表日期及時間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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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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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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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時至12時
及
下午2時至4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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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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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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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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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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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使申請過程順暢,本校會以派籌方式,按籌號的先後次序辦理申請。每一籌號於當日的指定時段內有效(即上午時段的籌號需在當日上午9時至12時內使用;下午時段的籌號在當日下午2時至4時內使用)。如家長未能於上述指定時段內辦理有關手續,便需向校方索取新的籌號,並於另一天或另一時段進行申請程序。
當日上午時段的籌號由上午9:00時開始派發,下午時段的籌號則由上午11時45分開始派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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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2024 年度9月小一入學(自行分配學位)注意事項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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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遞交紙本申請表的人士填妥表格,並且帶齊所須文件的正本及影印本或呈交家長/監護人(申請表上簽署人士)已在文件影印本上簽署核實的影印本,於指定時間到本校辦理申請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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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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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遞交申請表時須帶備下列所有證件: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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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兒童之香港出生證明書
(若在出生證明書上最後一欄顯示兒童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是「未確定」的,家長必須帶備兒童的旅行證件或在港居留許可證的正本及影印本。)或若申請人並無香港出生證明書,家長須出示申請人的外地出生證明書及獲准在本港居留的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及影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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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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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月內有效的居住地址的證明文件;包括已蓋釐印租約、差餉單、公屋租約或水/電/煤氣/住宅電話收費單(不接受水/電/煤氣之按金單、銀行信件、稅單等之文件作為住址證明) 。證明文件上的姓名須與申請表上的家長或監護人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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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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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或監護人的身份證、護照或其他身份證明文件(如家長或監護人委託他人將填妥的申請表交回,則來人須出示家長或監護人的身份證明文件的影印本及相關授權書的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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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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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丙部甲項或乙項所需的文件(如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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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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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丙部甲項所需的文件(如適用):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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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兄/姊本學年在本校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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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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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兒童之兄/姊香港出生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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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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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兒童之兄/姊現在就讀學年的手冊(手冊封面及學籍表共兩頁副本) /由學校發出的在校就讀的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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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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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父/母本學年在本校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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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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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丙部乙項所需的文件(如適用):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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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為本校的校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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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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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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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或兄/姊為本校的畢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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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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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兒童之兄/姊香港出生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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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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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兒童之父/母或兄/姊畢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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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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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本校的辦學團體有相同的宗教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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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兒童之父或母的基督教教會領洗紙或教會發出之領洗證明文件,領洗證明需由本校確認(文件上需列明領洗者的姓名及領洗日期,該姓名須與身份證明文件上所顯示的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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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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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為本校主辦社團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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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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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的辦公時間
本校的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至中午12時及下午2時至4時
星期六上午9時至中午12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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